1、变更监护人需要开庭吗
变更监护人不需要开庭。这一回答直接针对了“变更监护人需要开庭吗”的疑问。
1.在涉及监护人变更的状况下,一般无需通过开庭审理来确定新的监护人。
2.法定代理人的确定,尤其是当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时,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这一规定说明了,在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出现争议时,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指定,而这一指定的过程并不势必涉及开庭审理。
2、监护人确定程序及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监护人的确定程序,第一应当明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在事先没确定监护人的状况下,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这是尊重家庭成员间自主协商的原则。当协商不成时,就需要人民法院介入,在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2.《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原则。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最佳选择监护人,若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则由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等顺序指定监护人。
3.在没上述亲属或亲属没办法担任监护人时,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将担任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争议解决方法
在指定监护人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争议。对于这类争议,法律规定了明确的解决方法。
1.当对担任监护人存在争议时,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
2.若对指定不服,争议方有权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这一规定确保了当协商和指定都没办法解决争议时,有司法渠道进行最后裁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监护人的确定和变更是一个涉及法律、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家庭成员间的自主协商,同时发挥社区和司法机构有哪些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