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认可离婚户口如何迁回娘家
男方不认可离婚的状况下,户口迁回娘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筹备材料:需要筹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娘家户口簿与娘家所在地的接收证明(一般由娘家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表明赞同接收户口迁入)。
2.提交申请: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迁回申请及筹备好的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审核与准迁证:审核通过后,户籍管理部门会核发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再回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办理落户手续:携带迁移证等有关材料前往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完成户口迁回娘家的过程。
2、男方拒绝迁移户口应付手段
找法网提醒,若男方坚决拒绝迁移户口,女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手段来解决问题。
1.可以写一份需要迁移的报告,详细讲解我们的状况和需要,然后分别提交给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导、上级机关与乡镇政府。这类机构在收到报告后,一般会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置建议。
2.假如上述手段未能奏效,女方还可以考虑向上级政府或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有关机构行政不作为。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诉求,包含离婚证、协商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