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有以下特点:
一是具备身份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基于肯定的身份关系而确定,一般以血缘、婚姻关系为基础;
二是具备法定性,法定继承中有关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等的规定具备强行性,不能由当事人变更。
1、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国内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含:配偶、子女、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爸爸妈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也是法定继承人。
2、关于法定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顺序具备优先性和排他性,只有在没前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时,后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的继承还具备特殊性,假如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依据代位继承规范,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在这样的情况下,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在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含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死亡、丧失继承权、舍弃继承等,且没有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对子女、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的界定
1.子女。子女既包含亲生子女,也包含非亲生子女。亲生子女包含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非亲生子女包含养子女和继子女。
2.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子女有权继承爸爸妈妈的遗产,爸爸妈妈也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这既包含继爸爸妈妈抚养继子女的情形,也包含继爸爸妈妈被继子女赡养的情形。前一种情形依据婚姻家庭编可以适用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规定,后一种情形中假如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期并未遭到继爸爸妈妈的抚养,但其仍赡养继爸爸妈妈的,该继爸爸妈妈可以被认定为其继子女的爸爸妈妈,具备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这主如果考虑到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彼此间有较多的感情和资金投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扶养将没办法进行,留有肯定的遗产继续对其继爸爸妈妈进行扶养也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
3.兄弟姐妹是被继承人近期的旁系血亲。对于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本编承认“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这既包含受被继承生活前扶养的继兄弟姐妹,也包含扶养被继承人的继兄弟姐妹。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